为进一步规范办公室文印工作,结合工作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文印室的复印机主要负责局机关对外发送文件、资料的复印,由文印室专人负责。
二、凡使用复印机复印文件、资料,需填写复印登记表,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,并经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局领导签字同意后方能复印。否则,文印室不予复印。
三、复印要坚持勤俭节约、严格保密、提高效率的原则。
四、不准擅自利用复印机复印与工作无关的资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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