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负责组织实施计量法律、法规,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;
2)管理和监督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;
3)组织量值传递,对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表、电话计费器等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进行监督管理,依法监督管理本辖区计量器具;
4)规范和监督市场及商品计量行为,组织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;
5)规范社会公正计量服务机构。
联系电话:0359-2065395
晋公网安备 14080202000021号